黄香的卒年,诸史记载各异。《后汉书·黄香传》载:“延平元年(公元106年),迁魏郡太守……后坐水潦事免,数月,卒于家。”而《楚师儒传·汉黄太守香》载:“延光元年(公元122年),迁魏郡太守……后坐水潦事免,数月,卒于家。”前为“延平”,后为“延光”,一字之差,却相距16年,孰是孰非?结论应在考证之后。 “延平”是汉殇帝的年号。这年八月殇帝夭折了,安帝即位。如果黄香卒于延平元年,那就说明黄香不曾在安帝朝为官。然而笔者发现延平元年以后黄香依然健在,安帝朝的一些重大事件留下了他的身影,最突出的有两件事: 一是《后汉书·黄香传》载:黄香“晓习边事,均量军政,皆得事宜。”意思是说黄香坚持每天拂晓就搞军事训练演习,把军事和政务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两方面的公务都做得很好。这事应该发生在安帝朝。因为黄香是文官,自有国家以来,文治国,武安邦,都有明确的分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朝廷是不会让文官去搞军事的。延平元年以前,东汉王朝正处在开国之盛,到和帝时西域50多国都向东汉朝廷纳质入贡,东汉帝国进入了全盛时期,根本不需要像黄香这样的文官去搞军事。但是到安帝时形势就急转直下了,原因是接替班超任西域都护的任尚对班超经营西域的成功经验不以为然,另搞一套,遭到西域各国的武力反抗,匈奴与西羌轮番进犯汉朝的边境,屠杀边民,抢掠财物,情况危急时,首都洛阳以西的三辅之地、以北的赵魏诸郡,都连遭叛军铁蹄践踏,京师处于风雨漂摇之中。只有在这危如累卵的形势下,黄香出于保卫京师的需要而“晓习边事,均量军政”,才符合事理逻辑。由此可见延平元年以后,黄香还在安帝朝为官。 二是《楚师儒传·汉黄太守香》记载安帝后期发生的一件大事中,黄香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该文载:乐成王苌骄淫不法,冀州刺史和国相向朝廷举报乐成王苌的罪行。黄香和尚书侍郎冷宏联名上书议刑,客观地分析了乐成王苌犯罪的原因,并引“周官议亲,蠢愚见赦”的规定,提出了从轻发落的意见。最后安帝将乐成王苌贬为临湖候。查阅《后汉书·孝安帝纪》,这件事发生在建光元年(公元121年),在延平元年后15年;而且这次与他共同议刑的是尚书侍郎冷宏,说明黄香这时还在尚书台任尚书令。下一年便是延光元年(公元122年),是黄香任魏郡太守的年份。以上事实告诉我们:黄香在安帝朝为官16年,其中15年任尚书令,1年任魏郡太守。 说黄香卒于延光元年,还可从黄香之子黄琼应征入朝的时间得印证。黄香逝世后,其子黄琼在家守丧三年,丧满除服后,朝廷征召他入朝为官,但他“连年不应,”一直到“永建中”才公车应征。“永建”(公元126——131年)是顺帝的年号。永建元年(公元126年)在延光元年(公元122年)后四年。黄琼从延光元年守丧到延光三年,史称他丧满除服后“连年不应”。“连年”至少是两年以上。永建年号总共只有六年,如果是连续两年、三年不应,都属“永建中”。所以黄琼在“永建中”应征入朝恰恰证明黄香卒于延光元年,即公元122年。联系前文考证,黄香的生卒年代应为公元68——122年,享年5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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